和一群朋友玩通宵,已经不是什么特别的事了。以前玩得再疯,通常也是会凌晨 2,3 点到家,然后倒头大睡。
现在不一样了。玩到天亮,然后回到家想睡又因为天色太蓝而不舍得。
虽然这样真的很累很累,但是心灵是满足的。从前的我,非常坚持不在礼拜天出门,因为觉得一整个星期的工作量那么大,如果不在星期天好好休息,便无法承受接下来一个星期的煎熬。尽可能不再周日的夜晚出门,因为隔天需要充沛的精神来应付难搞得上司和挑剔的顾客。
我只允许自己在礼拜五和礼拜六出门,那样就不会弄累自己,才能在平时克服工作上的疑难杂症。
后来发现,平时出去玩,然后隔天睡眼惺忪的去上班,有着一种莫名奇妙的幸福感。原来能和朋友一起共度的时间,并不是理所当然的。朋友不一定想要你陪,而再有心有意的朋友,始终有一天会因为你的长期缺席,不愿意再碰一鼻子灰。
少了你,他可能不会损失什么。 可是你少了他,你的人生会不会因此改变,是你不会知道的。
更何况,把生活绕着工作打转,有必要吗?
你死去的那一天,是朋友和家人会为你泣不成声,还是那恶势力且金钱主义挂帅的老板会为你哭?他可能会花上对他来说是九牛一毛的数额买一份鲜艳夺目的花圈送来奠堂,好赚取在常人眼里,好老板的封号。然后可能在办公室里举行一场法事,好让你这个疲劳成疾的员工不会找他算账。
我话或许言重了,可是大义你是能明白的。
我为什么突然之间,很象变得相当愤怒?最近看着上司轻描淡写的抹煞我的功劳和存在,而大事渲染两个在我眼里是在混水摸鱼的同事的所谓"功劳"。原来原来,打工的人,不需要工作能力强,而是需要不断的拍马屁。
本以为我还欠缺的就只是社交的习惯。
以为只要在我原有的工作能力上增添少许亲和力,就会无往不利。
慢慢发现,不仅仅如此!!! 需要非常斯下脸皮的,卑微的奉承,才能赢得上司和客户的心。
可我真的无法苟同!
为什么工作不再需要能力,而需要很多背叛自己原则的行动?难道努力已经不值钱,有价值的是夸张的阿谀奉承?
谁能告诉我?
Sunday, October 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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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這個社會就是由各種各樣不同的人所組成,或許今天你會覺得這間公司很多方面都有你看不順眼之處,但是明天來到一個新環境,這些障礙還是一樣存在的。踏入社會不止要學會忍耐,也需要學習和光同塵,把你的價值突出,一定會有伯樂的......
再回头看这篇 entry, 更觉得选择离开旧公司是对的。
照现在的情况看来,我可能已经找到我的 '伯乐'了。
现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要烦恼的事情更多,可是我开心多了。
我常说,出社会工作,一定会遇到不如意。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政策,很难找得到一间公司,理念是和自己很相同的。
但是,差个十万八千里,怎接受?
这个月来,新公司和新同事都让我感到很自在,很能够放下之前筑起的戒心。
很希望这里就是那 '对' 的地方。希望我不需要再从头找港,从新来过了。
恭喜你找到你的“伯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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